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3日18: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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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6年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决定面向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高中部(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位于名人辈出、文化璀璨的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浙江嘉兴,是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公办重点高级中学,是浙江省唯一冠名清华品牌的基础教育学校,属于清华大学和浙江省在教育领域省校合作的重点项目。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高中部地处风景秀丽的湘家荡景区,校园环境清新雅致,充满浓郁的文化气息。学校占地面积130余亩,总体办学规模为36个班。学校紧密依托清华优质教育资源和成功办学经验,扎根江南文化沃土,以“清华品质、国内一流、世界名校”为办学目标,秉承清华大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精神,发扬清华附中在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教师发展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培养“理想远大、品德高尚、全面发展、学有所长”的时代新人。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类型7个,计划招聘教师1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视同。
(二)2024届、2025届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4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无单位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视同2026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三)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聘者,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确定为聘用人员的,须于正式报到后1年内取得。不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对应的专业等要求。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5年11月23日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嘉兴市直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和已被嘉兴市直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拟录取的应聘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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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3日18:00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点击链接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料。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作为附件:
(1)报名表(见附件1,须由本人承诺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书。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聘人员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提供所在学校的注册证明或学期成绩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5)2024年、2025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另外需要提供择业期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
(6)相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
4.材料真实性要求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报名审核结果的,由应聘人员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取消招聘报名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认定,对于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目录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原则审查。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2.资格初审情况在嘉兴教育网上(网址:www.jxedu.net.cn)公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因材料不齐或条件不符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或因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公布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后24小时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或补齐材料报原来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未补齐材料的,视作放弃报名。未取消招聘计划的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组织实施,一般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现场考试方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 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5年11月29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校内(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北辰路501号)。
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的考试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
(3)形式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思想理论、学科专业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4)对于招聘岗位,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笔试环节:
①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笔试进入面试的比例。
②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个,且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6(含1:6)时;或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个及以上,且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3(含1:3)时。
(5)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考试。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嘉兴教育网公布。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人员如下:
①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人员。
②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个,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6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个及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按规定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暂定2025年11月30日(星期日)。
(3)资格复审地点: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校内(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北辰路501号)。
(4)材料:资格复审对象须按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其中报名表需A4纸正反面打印并由本人手写承诺签名)。
具体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在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入围面试计分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
(1)面试对象
经前期考核入围面试环节且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
(2)面试时间:暂定2025年11月30日(星期日)。
(3)面试地点: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校内(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北辰路501号)。
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的考试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内容:采取“模拟上课+现场提问”形式,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每人面试时间13分钟,面试前备课3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5)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考试。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嘉兴教育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与签订就业协议
1.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合格后签订就业协议。
2.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相应资格。
3.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
4.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原则上统一在2026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须按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有关精神执行。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资格。
(四)符合嘉兴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可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等政策,具体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依据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教育网(网址:www.jxedu.net.cn),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六)对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七)应聘人员可于非法定节假日的每周一至周五8:30 - 11:00或14:00-16:30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0573-83620852(王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511019(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73-83850510(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573-83850525(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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