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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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和骨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名优教师及退休骨干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志丹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宁缺毋滥、保证质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名优教师
1.基本素养条件: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教学业绩突出,且无违法违纪记录。
2.学历要求: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平。
3.年龄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以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确依据。
4.资格与岗位条件:
应聘志丹县龙岗高级中学人员,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具有高级职称,并荣获省级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应聘者需具有两轮以上完整的高中教学经历,目前仍在普通高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业务能力和教学实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应聘志丹县龙岗实验中学人员,须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荣获省级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能手称号。应聘者需具有两轮以上完整的初中教学经历,目前仍在初级中学及以上学段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业务能力和教学实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退休骨干教师
1.基本素养条件: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管理,具有新时代教育理念,退休前教学业绩突出,无违法犯罪记录。
2.学历条件: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平。
3.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63周岁(196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年龄认定以人事档案为准。
4.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任职资格证书,高级及以上职称,退休前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成绩显著,身体健康(需提供三级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8月13日前在志丹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hid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者可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件发送至招聘报名邮箱zdxjktj@163.com。线下报名联系方式:志丹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同老师(电话0911-6621631、13772282000),志丹县龙岗高级中学联系人葛老师(电话0911-6639606、15909117911),志丹县龙岗实验中学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5991104114)联系,进行报名登记。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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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初审
将本人近期免冠彩照、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工作期间的荣誉证书等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技能测试
根据报名初审结果,拟定教育技能测试人员,分批次进行教育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总分的70%(满分100分),答辩占总分的30%(满分100分)。总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者,不予录用。
(五)人员选聘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分科目由高到低排序,拟定聘用人员。
(六)资格复审
由县教体局、人社局、公安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工作组,严格按照公告条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志丹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hidan.gov.cn)发布。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志丹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hidan.gov.cn)公告。
(七)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符合教师任职资格条件的,不予聘用。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志丹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hidan.gov.cn)公告。
(八)聘用上岗
县教体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到相应单位报到上岗。
五、待遇及管理
(一)名优教师
1.被聘任教师实行聘用制。在编教师可按照规定办理人事关系。聘期一般为三年,但因特殊原因(如重大疾病、家庭变故等)经双方协商一致或依法解除合同的除外。聘期满后由县教体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可以续聘。聘期内教育教学绩效较差或出现任何违反师德行为,县教体局有权予以解聘。
2.被聘任教师享受年薪制工资待遇。应聘志丹县龙岗高级中学的省级特级教师和省级教学名师每学年40万-50万元、省级学科带头人每学年30万-40万元、省级教学能手每学年20万-30万元;应聘志丹县龙岗实验中学的特级教师和省级教学名师每学年25万-28万元、省级学科带头人每学年22万-25万元、省级教学能手每学年16万-20万元。业务能力和教学实绩特别突出者参照上述待遇执行。以上工资待遇实行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制,基础工资占60%,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占40%,学年度考核后发放,上述待遇均为税前所得。被聘任教师工资待遇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学校按月考核发放,县财政代扣个人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医疗保险,并缴纳其财政补贴部分。
我县现有在岗的省级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能手,在教育教学一线满工作量工作,并在量化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者,可报名应聘,经考核合格后,将按照上述标准兑现相应待遇。
3.学校根据现有条件为被聘任的教师提供生活住房。
4.被聘任教师任教期间必须代满工作量课时,由县教体局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教体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和《志丹县名优教师考核管理办法》,每学期从师德表现、教学绩效、科研成果、骨干引领等方面对聘任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聘任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教育教学绩效不合格,未起到骨干引领作用者,降低其待遇标准或提前解聘。
(二)退休骨干教师
1.被聘任退休骨干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根据学校需求和教师身体状况确定,一般为一学年,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和学校需求决定是否续聘。
2.被聘任退休骨干教师享受年薪工资待遇。根据退休骨干教师职称和教学业绩确定,应聘高中教师年薪不低于18万元、初中教师不低于14万元。以上工资待遇算纳入年度预算,实行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制,基础工资占60%,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占40%,学年度考核后发放。
3.学校根据现有条件为被聘任的教师提供生活住房。
4.被聘任退休骨干教师任教期间必须代满工作量课时,由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学校每学期对聘任退休教师进行考核,从工作态度、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对不服从学校管理,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教学效果差,业绩不突出的教师,将予以提前解聘。
5.学校应为聘任的退休教师单独缴纳工伤保险或购买足额商业意外险。发生工伤事故时,按《工伤保险条例》或保险合同执行。
咨询电话:0911—6621631
2025年志丹县学科骨干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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