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9:00至13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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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庐江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县内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部分教师进入城区学校任教。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本次城区学校选调教师计划为80名。其中,城区初中40名,城区小学40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一)城区初中教师选调范围
农村初中岗位(含农村完中初中部、庐城镇农村初中,下同)在编在岗教师。
(二)城区小学教师选调范围
1.农村初中岗位在编在岗教师;
2.农村小学岗位(含庐城镇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在农村学校任教满3年及以上 (时间计算到2025年9月30日,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需满6年) ,且近3个学年度每学年达到该学年度本校教师平均工作量;
3.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计算,下同);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3年年度考核(2022-2024年度)达到合格及以上档次(实际工作年限不足的,按实际年限。涉及试用期考核的,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等次);
7.报考城区初中岗位的,须具备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相应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或具备与报考学科一致的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报考城区小学岗位的,须具备与报考学科一致的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如报考人员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与报考学科不一致的教师资格,则近3年(2022年9月-2025年6月,下同)所任教学科均需与报考学科一致;
8.报考语文学科岗位的,需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需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①不符合选调条件的;②近3年内有擅自离岗情形的(经组织批准同意上挂、支教等人员除外);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④近3年内经纪检监察部门查实违反师德师风的;⑤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⑥县外选调回庐尚在我县农村学校服务期内的;⑦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选调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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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择校、调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登录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lj.pzhl.net)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00至13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信息填写必须要与《介绍信》(具体样式见附件2)上的信息内容完全一致。
2.报考人员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2025年8月14日11:00前登录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上传完职中、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比例须达到岗位选调计划数的N+1(N为岗位选调计划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8月14日15:0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考试
本次选调教师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30人的,则该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30人及以下的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主要测查与中小学教师职业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全部为客观题。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须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直接面试的,则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上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生按指定内容进行准备,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考察
根据各岗位选调名额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取全日制学历高的、参加事业单位工作时间早的(下同)。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核查报名材料原件,审核是否符合选调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量、在岗履职情况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择校
对拟选调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聘用的,按以下办法择校:
1.城区中学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自主择校或办理确认手续。
2.根据《庐江县城区小学新进教师无校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城区小学被选调人员实行无校籍管理。城区小学依据公布的学校,拟选调人员按选调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进行抽签择校。
择校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择校等环节主动放弃或不合格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缺额的,从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调动聘用
择校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选调人选必须与原学校解除聘用关系,与新聘学校重新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
所有被选调人员需在新任教学校缺额岗位内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新任教学校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该校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
选调人选在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聘用、工资转移等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五、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县委编办、县人社局予以配合,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调考试工作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工作人员以及学校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他
(一)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51-87338900(县教体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1-87330833(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二)本公告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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