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3日8:00至7月31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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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共 11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115名,具体招聘学段学科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万宁市2025年中小学紧缺学科岗位计划表》。每个考生报考时只能选择某个学段的某个学科,后续再按照成绩高低选岗。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聘者(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者和报考体育、美术岗的不需要学位证)。
(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等条件;
(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 4)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 5)本市在编在岗教师不得报考(含特岗教师);
( 6)委培、定向及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人员;
④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⑤社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社会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⑥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 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⑦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⑧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 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2.资格条件
①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21日至2007年7月21日期间出生)。报名者具有一级或副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2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或特级教师的,女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4年7月21日后出生),男的年龄放宽至52周岁以下(即1972年7月21日后出生)。
②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一致,需具备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辅修专业也可报考。
③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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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组织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考察、签约、选岗、聘用公示、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启事。
( 二)报名
本次招考期间考生自行登陆网站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3日8:00至7月31日12:00。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受理。
网上报名系统:http://hnzmgzp.pzhl.net/index.php
考生要认真了解招聘工作公告,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科,及时准确地提交报名条件要求的材料进行报名,如因材料不全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通讯不畅或无法及时联 系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需要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网上报名以 JPG 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 2MB 为准);
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承诺人贴照片手签后上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扫描件),注意: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明必须一致;
③普通话等级证书;
④报考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⑤毕业证、学位证;
⑥职称证书;
⑦委培、定向及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⑧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mw.chsi.com c/)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考生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相 应岗位,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 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由此产生 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三)资格初审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报名系统在2025年7月31日中午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中午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5年7月31日17:00准时关闭。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含试用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由 “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筹安排工作人员对报考者统一 进行资格审查。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1:3 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 1:3 比例的, 由“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均划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 6:4 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并列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1.笔试
笔试形式:采取闭卷答题形式。
笔试内容:专业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等内容,不指定笔试指导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 50%,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资格复审
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对笔试入围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复审。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进入面试,并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
①拟进入面试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与网络报 名信息是否真实一致。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 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②资格复审要求对学历等资料原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
③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 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 10 人以上的,比例为 1:2;9 人以下的,比例为 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面试名单和时间、地点将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包括课堂教学片断以及回答专家提问等)。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面、教学技能、表达交流及综合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相关门户网站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通过相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考试
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 ∶ 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 六)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包括报考人员的家庭情况、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及社会信用等的情况。
(七)选岗、签订协议书及报到
市教育局组织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选进行签订协议书和选岗,市教育局与入围人选签订协议书后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入围人员不得无故放弃岗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
签订协议书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的,5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且需赔付违约金。
(八)聘用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选,经市教育局党委会议审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
(九)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由市教育局呈报市政府审定,同时报送市人社局备案,市政府审定后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确定为拟录人员后,无故放弃录取者,五年内不允许报考我市教师岗位,应聘人员聘用后,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 办理相关工资、入编等手续,新入职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单位岗位设置进行聘任,办理相关转正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 由市财政部门按财政预算纳入核拨。
(三)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我市。
(四)万宁市第二中学、万宁市第三中学、民族中学、大同中学体育和美术岗位的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市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在 万宁市其他乡村学校服务3年,3年后可返回编制所在单位任教。
五、纪律和要求
(一)“招聘工作专班”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 事部 6 号令)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 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 (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 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 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应 聘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文件精神执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招 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6165560,0898-62229120
(工作日上午9:00-12:00,15:00-17:30)
万宁市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工作专班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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