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18日
附件:绩溪县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根据工作需要,2025年绩溪县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聘用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3.学前教育专业、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要求为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5.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
6.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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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5年7月14日-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绩溪县教育体育局党政办(人事人才股)204室(绩溪县华阳镇徽溪南路10号,联系电话:0563-8169292)。报名时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提供材料:报考者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证件照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暨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将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同时公布专业测试时间及有关具体事项,届时请考生关注网站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绩溪县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并经本人签名承诺。《资格审查表》作为报名和资格审查依据,后续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需按通知要求核查原件。
(2)报考人员统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后续通知有关事宜。
(三)专业测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专业测试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和才艺展示两项,满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80分、才艺展示20分,无生上课和才艺展示依次进行(其中无生上课10分钟以内,才艺展示5分钟以内),计分办法:在考官组所打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余下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为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无生上课成绩×80%+才艺展示成绩×20%。专业测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才艺展示需用乐器、相关设备等自行准备。
3.本次专业测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无生上课成绩高者入围。体检及考察对象将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若考生无生上课和才艺展示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和考察工作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同时核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考察对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文件精神,考察中经查询发现考察对象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一)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并服从分配和日常管理。合同期满是否续聘由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考核情况确定,其他情况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次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本人负担),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县幼儿园相关岗位薪酬规定执行。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招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均可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三)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面试费80元。
(四)本《公告》由绩溪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3-8169292(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3-8162052(中共绩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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