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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农村小学全科教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人)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6-18 10:50:41

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4日9:00至6月26日9:00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农村小学全科教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xlsx

附件3: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x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农村小学全科教师考核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面向我市为长寿区公费培养的2025年应届毕业农村小学全科教师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9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视同为应届毕业生的情形)报考的,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职业(执业)资格证。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岗位要求“教育学类(科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科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须在2025年6月24日9:00—6月26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首页“热点服务”中“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的“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入口”“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农村小学全科教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进行报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

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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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考生应认真对照拟报名岗位招聘条件,诚信报考满足条件的岗位。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是否通过,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于2025年6月26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资格审查等环节将进一步核实报考条件细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现实情况细节确未满足招聘条件的,仍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取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以及取消聘用资格。

(四)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长寿区桃花文苑西路2号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3.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

资格复审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最低可按1:1比例开展面试,并现场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应聘小学全科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在领取《准考证》前确定考核方向(文科方向或理科方向)。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五、量化考核

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教委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于6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18:00时,在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通过查阅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对考生大学期间的学业成绩、表彰奖励、实习(见习)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一)大学期间学业成绩考核

根据考生本人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大学期间学分平均绩点,折算出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其折算公式如下:

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平均绩点个位数基准分+平均绩点小数点后两位数×10。

其中,平均绩点个位数是“1”的,基准分为6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2”的,基准分为7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3”的,基准分为8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4”的,基准分为90分。

(二)大学期间表彰奖励考核

1.表彰类:大学期间,获得普通高校院(系)级表彰,计3分;获得普通高校校级表彰或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表彰,计5分;获得区级党委、政府表彰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表彰,计7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表彰或部级及以上表彰,计10分。

2.获奖类:大学期间,获得普通高校院(系)级奖励,一等奖及以上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获得普通高校校级奖励或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奖励,一等奖及以上计5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3分;获得区级党委、政府奖励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奖励,一等奖及以上计7分,二等奖计6分,三等奖计5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或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一等奖及以上计10分,二等奖计9分,三等奖计8分。

上述两项内部,只计最高分,不实行累加。上述两项之间,可实行累加,但累加后的最高分不得超过10分。

(三)实习(见习)考核

实习(见习)考核成绩,由实习考核成绩和见习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各占5分。实习(见习)考核为“优秀”等次的(90分及以上),实习(见习)考核成绩计5分;实习(见习)考核为“良好”等次的(80-89分),实习(见习)考核成绩计4分;实习(见习)考核为“中”等次的(70-79分),实习(见习)考核成绩计3分;实习(见习)考核为“合格”等次的(69分及以下),实习(见习)考核成绩计2分。

六、面试

面试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长寿区教委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

(一)面试项目

面试分为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其中,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查综合运用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能力;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各项目时间均为10分钟,分值均为100分。

(二)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25%+大学期间学业成绩×35%+大学期间表彰奖励得分+实习(见习)考核得分。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

七、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由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岗

1.时间:选岗时间面试当天另行通知。

2.地点:长寿区教委7楼会议室(凤城街道向阳路33号)。

3.选岗方式: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大学期间表彰奖励成绩、实习(见习)考核得分先后顺序确定选岗顺序。

体检不合格者,选岗无效且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八、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cs.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及其他认证材料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长寿区教育系统服务满6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订立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执行。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发布的招聘事宜。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核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核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联系电话咨询:长寿区教委陈老师,023-40250762;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余老师,023-40661621。

(四)网上报名、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0469077。

(五)本公告由长寿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农村小学全科教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

3.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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