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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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4月7日8:00至4月17日17:00
第二批次:6月15日8:00至6月26日1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郑州市工作安排和航空港区实际情况,现将航空港区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航空港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户籍(户口薄)在航空港区
(特别提醒:港区户籍认定范围包括行政区域已划归港区,但户籍信息未更改的中牟、新郑、尉氏部分区域)
(二)居住在航空港区
本人须持有航空港区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临时居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目前在航空港辖区高校就读。仅限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202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持有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四)驻航空港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在航空港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提醒: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申请人在郑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认定。
(三)符合下列教育教学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2.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需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经县(区)、市、省三级审核。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合格。“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官网(http://jszg.zzteacher.com)或微信公众号“郑州市教师资格”--“资料下载”中查询相关标准。
(六)从业禁止查询: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出具。
>>2026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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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定流程、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第一批次认定时间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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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次受理人员包括: 1.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 2.已经取得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 3.已经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 符合2、3条件的考生可以以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参加第一批次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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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流程 | 时间安排 |
| 网上报名 | 第一批次:4月7日8:00至4月17日17:00 |
| 体检时间 | 第一批次体检时间:4月16日、4月17日、4月18日(共3天)(体检是认定条件之一,无需等待网上审核,请在规定时间内体检) |
| 网上审核确认 | 第一批次网审时间:4月20日—4月24日 |
| 做出认定结论 | 5月上旬 |
| 证书邮寄 | 5月中旬 |
| 第二批次认定时间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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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次受理人员包括: 符合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本科应届毕业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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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流程 | 时间安排 |
| 网上报名 | 第二批次:6月15日8:00至6月26日17:00 |
| 体检时间 | 第二批次体检时间:6月25日、6月26日、6月27日(共3天)(体检是认定条件之一,无需等待网上审核,请在规定时间内体检) |
| 网上审核确认 | 第二批次网审时间:6月29日—7月3日 |
| 做出认定结论 | 7月中旬 |
| 证书邮寄 | 7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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